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建議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建議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169號函辦理。
請貴校持續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並參考旨揭建議完善貴校自我傷害預防工作,降低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請貴校持續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並參考旨揭建議完善貴校自我傷害預防工作,降低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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