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
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
1.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234號書函辦理。
2.有關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所載,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
2.有關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所載,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