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轉知「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
1.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5年1月20日林字1150120號函辦理。
2.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4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資料有缺件者不另行通知補繳。
3.申請日期:自民國115年2月15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截止。
2.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4學年第2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資料有缺件者不另行通知補繳。
3.申請日期:自民國115年2月15日起至115年3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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