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編制內正式教師於114年8月30日中午前至校務行政系統校內填報選舉11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票選委員
請編制內正式教師於114年8月30日中午前至校務行政系統校內填報選舉11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票選委員
教評會選舉
一、教師評審委員會置委員11人。
1、當然委員:3人(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
2、票選委員:8人
二、本會委員任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
四、本屆委員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五、每人得推舉2位。
六、經洽教師會,教師會代表由謝信從老師擔任。
考核會選舉
一、成績考核委員共15人。
(一)當然委員5人(教師會代表、教務、學務、輔導、人事主任 )
(二)票選委員10人
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
四、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五、每人得推舉2位。
六、經洽教師會,教師會代表由謝信從老師擔任。
一、教師評審委員會置委員11人。
1、當然委員:3人(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
2、票選委員:8人
二、本會委員任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
四、本屆委員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五、每人得推舉2位。
六、經洽教師會,教師會代表由謝信從老師擔任。
考核會選舉
一、成績考核委員共15人。
(一)當然委員5人(教師會代表、教務、學務、輔導、人事主任 )
(二)票選委員10人
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
四、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五、每人得推舉2位。
六、經洽教師會,教師會代表由謝信從老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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