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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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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專線服務中心修正「轉介戒菸專線」相關文件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專線服務中心修正「轉介戒菸專線」相關文件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3月14日新北衛健字第1120449640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轉介步驟說明(附件1):備註欄位可供註明個案方便接聽電話時段、是否懷孕、未成年或其他提醒事項。
轉介資料格式(附件2):備註欄請依上開內容備註(例如:個案方便接聽電話時段、是否懷孕及成年等),並新增分頁轉介戒菸專線名單供單位填寫。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格式(附件3):新增勾選個案方便聯絡時間欄位。
修訂學校單位轉介未滿18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之作業事項(附件4)。
三、檢附「轉介戒菸專線」相關文件,轉介方式及相關附件已公告於網站(路徑為:國健署健康九九-菸害防制館-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網址:https://health99.hpa.gov.tw/theme/content/358)。
四、若貴校需接受戒菸教育之學生仍在學,請優先以校內戒菸教育課程為主;若有常缺、中輟等因素者,可提供本轉介戒菸專線之資源,個案完成後以戒菸諮詢服務證書向校方申請戒菸教育系統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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